中捷事故1死10傷至今原因不明 民團指控台中市府調查報告答非所問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質疑台中市府510中捷事故調查報告問題重重、避重就輕。(圖/黃威彬攝)
今年5月10日中捷發生事故,發生至今將滿3個月,但事故原因仍不明,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今(8)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台中市府510中捷事故調查報告答非所問、避重就輕。
先前5月10日台中捷運豐樂公園站外興富發建案吊臂墜落,造成1死10傷,上個月30多個民間團體前往台中市政府舉辦記者會,不料7月15日又再度發生工安事故,台中市老人復健綜合醫院的新建工程,為了方便運送施工材料,違規使用水泥壓送車來吊掛管材,加上材料沒綁緊,突然斷線掉落,當場砸死一名29歲的蘇姓工人,令死者母親悲慟控訴「媽媽市長」盧秀燕在哪裡?
民團指出,7月25日,台中市府因應台中市議會之要求,對議會提交一份「台中捷運1120510重大運輸事故行政調查與事件後相關處置報告」,但台中市府並未將這份涉及所有人民公共運輸安全與工程監督管理風險的報告公佈上網供各界檢驗,民團致電台中市府交通局運輸管理科承辦人請問不上網的理由,承辦人只回覆若要紙本報告必須公文索取,至於電子檔為何不上網,承辦人表示這非其層級可以決策之事事務。
隨後公民團體透過台中市議員黃守達取得這份號稱「負責態度全力配合調查」的報告,從報告中發現,台中市府不僅完全沒有回覆7月10日民團所要求的應依法公開之政府資訊,甚至針對議員的所有提問全部實問虛答、迴避問題,甚至試圖透過指責台中捷運和興富發,來掩飾市府應負之監督管理責任。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徐偉群再次重申,中捷事件是系統性風險造成災害的事件;興富發,中捷公司,以及台中市政府三者都應該承擔起最終責任。尤其是台中市政府,一方面,對中捷公司的風險管理負有監督責任,二方面,對於捷運周圍限建區的興富發建案施工,負有監督責任。
立法委員洪申翰痛批,難道台中市政府只是總機,幫忙接線而已嗎?這是一個負責任的地方父母官的應該有的心態嗎?尤其這次事故的興富發建案就是在「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烏日文心北屯線」的限建範圍內,在報告中,台中市政府說「捷運周邊禁限建規定的分工,由建商提供給交通局,交通局轉送給中捷公司,所以中捷公司要去負責。」但為何廠商送來的計畫,台中市政府明明知道會在捷運限建範圍內施作,一旦出了事,就會造成民眾生命財產的巨大傷害,但卻沒有任何的事前督導和檢查?就是因為台中市政府不認真履行職責、瀆職,到現在悲劇發生,台中市政府還是認為不關我的事,反正出了事,讓廠商和中捷去扛就好了。
而立委邱顯智也表示,這份報告基本上就是避重就輕、荒腔走板,吊臂掉落就是捷運軌道有異物入侵,這些都是軌道運輸該預先設想到的,吊臂掉落後還撞上,讓人不禁質疑SOP到底是什麼?另外,軌道運輸的捷運應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唯一罹難者林淑雅是如何掉落到車廂底部?為何過了51分鐘才發現,報告理通通沒有回應,邱顯智也直言,吊臂墜落是非常不應該發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