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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反被告!台大醫嘆「當醫生豬狗不如」苦等11年再審無罪
手術間示意圖。(圖/Pixabay)
台大醫院整形外科醫師黃慧夫,2010年在亞東醫院任職時,替一名偷騎機車而車禍而的李姓少年動刀;少年術後第5天轉院,發現右腿膝關節脫臼致壓迫膕動脈,導致組織壞死,最終在林口長庚醫院截肢。黃慧夫被控告業務過失致重傷罪,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4月徒刑,讓他曾嘆:「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後來司改會聲請再審,高院今(19)日改判無罪確定。
據《聯合新聞網》報導,黃慧夫的官司因受到《刑事訴訟法》規定,無法上訴第三審,但相關法條在2017年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並經立法院修法,可上訴第三審,但無法溯及既往,黃慧夫無法受慧;不過他提出台大醫院整形外科主任意見書,指出李姓少年住在亞東醫院期間沒有膝關節脫臼、組織壞死等相關症狀,法院交由榮總、三總鑑定,去年聲請再議。
高院認為台大專業意見書和他院鑑定報告,判斷李姓少年的膝關節脫臼是在轉診、搬運的過程中造成的,調閱亞東醫院的病歷,也看不出他有膝關節脫臼,認定證據足以動搖原判,故裁定再審,今日判黃慧夫無罪確定。
黃慧夫這起官司是國內首件醫療再審案件,他去年曾在司法改革基金會「走不出司法巨塔,救不了自己的醫生」影片中感嘆:「在台灣千萬不要當醫生、「醫生是一個豬狗不如的行業」。黃慧夫苦等11年終於獲判無罪,據《自由時報》報導,黃慧夫眼眶泛紅,感謝法官讓他可以公平伸冤,並強調必須力推「防禦性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