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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員勾結詐團牟利 桃檢聲押獲法院10萬交保

銀行員 詐團 桃園 洗錢 交保
桃園地檢偵辦某銀行員勾結詐騙集團案,聲押鄧姓行員,法官予以1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桃園地檢偵辦某銀行員勾結詐騙集團案,聲押鄧姓行員,法官予以1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

某銀行行員涉嫌幫助詐騙集團洗錢,將帳戶每日轉帳額度提高從中獲利,桃園地檢署本月21日搜索該銀行的雙和分行、北蘆洲分行、江翠分行等處帶人,桃檢認為鄧姓行員涉嫌重大、今天向院方聲請羈押,其餘4人分別以15萬、10萬、5萬和2萬元交保候傳,桃園地院裁定鄧男10萬元交保。

桃園地檢偵辦詐騙集團案件,發現有銀行行員涉嫌將人頭帳戶的每日轉帳與提款額度提高至2000萬,協助詐團洗錢,收取每案10萬元不等的價金,今年初搜索該銀行成功分行、江翠分行,並於5月依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加重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朱姓女行員等22名詐騙集團共犯。金管會也將該銀行重罰2000萬元。

桃檢持續追查,又查出該銀行另有3分行的員工勾結詐騙集團,主任檢察官葉益發、檢察官李佩宣21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及台北和桃園市刑警大隊等單位,持搜索票搜索該銀行雙和分行、北蘆洲分行、江翠分行等處。

檢方訊後認為該銀行雙和分行鄧姓行員參與詐欺罪嫌重大,今(22日)以涉犯《刑法》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的參與犯罪組織及違反《洗錢防制法》洗錢等罪嫌,向桃園地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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