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Josh遭前妻家暴「牆上寫死媽寶」 判決出爐「內褲、襪子被潑醬油」不用賠
網紅台南Josh遭前妻家暴提告賠償金額出爐,最終前妻需要賠償他16萬8364元。(圖/翻攝自台南Josh臉書)
棒球網紅「台南Josh」去年1月傳出遭到前妻家暴的狀況,甚至牆壁還被到處寫上「死媽寶」,引發社會議論,如今台南Josh提告前妻的民事求償部分,法院判決出爐前妻必須賠償他新台幣16萬8364元。不過舉證的部分,卻出現4項讓法院認為不需要賠償,包含內褲、襪子被潑醬油因沒有舉證,且可以清洗,因此未達毀損程度。
「台南Josh」過去在棒球界成為網路名人,就連其他球類運動的球迷也都關注他,不過去年1月底卻突然傳出他遭到前妻家暴,前妻除了毆打他之外,還破壞家具甚至在牆上與家具寫「死媽寶」,兩人鬧上法院台南Josh就主張,多項被破壞的家具與物品,要求對方賠償。
根據判決書指出,台南Josh的前妻Amber於110年12月11日砸毀他的相機,111年1月23日在房內對鄭男拋擲空氣清淨機與吸塵器,並多次對他揮拳、勒頸,導致鄭男頸部挫傷、右上背挫傷併瘀腫、左髖部挫傷併瘀腫、左前臂挫傷等傷害。
Amber也用椅子砸電視,導致電視螢幕破裂,椅子靠背也斷裂,甚至持美工刀割毀窗簾、沙發、枕頭、原告衣物、收藏帽、婚紗照,破壞電視遙控器,砸毀吸塵器,剪斷吸塵器電線,撕毀結婚證明書、原告存摺、行照,在原告衣物、地毯及沙發上倒醬油,甚至以紅色蠟筆於牆面、沙發、桌面、窗簾、電磁爐多處寫上「死」、「死媽寶」等字。
因此認為需要賠償損失及精神慰撫金共37.7萬元。但法官認定,地毯雖被潑醬油可清洗且為廠商贊助;內褲、襪子未能舉證是被告所破壞,加上被潑醬油也可清洗,未達毀損程度;大門磁卡因女方父親已歸還原告父親而未毀損,認為以上四項均免賠。最後法院考量到Amber的經濟狀況,認為她必須支付賠償16萬83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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