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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女「2度棄單」罕見遭起訴!律師揪關鍵原因:她讓檢察官暴怒

基隆 網購 棄單 起訴 檢察官 毀損罪
網購2度棄單未取貨,買家罕見被依毀損罪起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網購2度棄單未取貨,買家罕見被依毀損罪起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基隆一名楊姓女子於2021年網購了4枚戒指,沒想到卻多次棄單未取貨,造成賣家王男損失264元的運費,一氣之下狀告法院,楊女也被依涉犯刑法第355條的「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遭檢察官起訴,事後雙方達成和解,日前基隆地院判決不受理。只是為何兩度棄單竟嚴重到被起訴?對此,律師簡大為揪出背後關鍵原因,直呼「被告讓檢察官暴怒了!」

「難道以後棄單,真的會被告嗎?」簡大為在臉書粉專分享該起案例,指出買家楊女來回棄了2次單,造成賣方損失運費264元,就被起訴間接毀損罪,他認為這種案例「比日本製造的壓縮機還稀少」,「畢竟棄單(也就是主張鑑賞期),是消保法明定的權利,如果動不動就毀損罪,恐怕沒人敢再網購。所以除非你真的很誇張,檢察官覺得你棄標完全是為了弄賣家,例如之前有個用3個分身帳號棄標59次的白目,才會真的被起訴。」

簡大為表示,該案怎麼看都絕對不會被起訴,懷疑被告可能是做了什麼白目的事情,才讓檢察官爆氣,他上網一查果然揪出內幕,「『111年度偵緝字第845號』這是檢察官起訴的案號。那個『緝』字,不是代表棄單,而是被告不來開庭被通緝。」

簡大為說明,原來楊女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為檢察官至少找了她2次以上,但楊女還是不肯配合開庭,這才讓檢察官直接暴怒通緝,間接影響檢察官對這件事的看法,藉此他也提醒大家切勿心存僥倖,「所以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棄單雖然不會死全家,但珍惜生命,乖乖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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