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派人馬相約喬債 男子鳴槍示威掉彈匣反遭眾人圍毆
2021年彰化縣北斗鎮天承府廟前傳出兩派人馬相約談判喬債,未料談不攏變成打群架,其中1名蕭姓男子為助威拔槍,沒想到彈匣竟掉落地上反遭圍毆。(本報資料照片)
2021年彰化縣北斗鎮天承府廟前兩派人馬相約談判喬債,未料談不攏變成打群架,其中1名蕭姓男子為助威拔槍,沒想到彈匣竟掉落地上反遭圍毆,警方循線將涉案的8名男子依違反《社維法》等罪送辦,其中開槍未成的蕭男近日判決出爐,法官依非法持有子彈罪判刑6月。
這起事件發生在2021年11月3日晚間10點多,北斗天承府廟前兩派人馬相約談判喬債,過程中蕭姓男子為助威突然掏槍,但疑似對槍枝使用不熟悉,彈匣竟然掉落在地,並未成功擊發子彈,反遭在場人士圍毆。
判決書指出,蕭男經不詳途徑取得具有殺傷力的8.9mm非制式金屬子彈1顆,事發當天得知友人莊、劉2人因債務糾紛相約談判,就帶著子彈與不具殺傷力的空氣槍到場助威,當晚看見一行人發生衝突後,拿著裝有子彈的空氣槍欲對空鳴槍,但因彈匣掉落反遭在場人士圍毆,因此逃離現場。
警方獲報後隨即派遣快打部隊20餘名警力,趕赴現場,發現2派人馬大打出手,且有多人掛彩受傷,主因是亮槍蕭男引發雙方人馬不爽,才會變成街頭全武行,當場帶回涉案的8人,並拾得掉落現場子彈。
不過蕭男辯稱,槍枝是友人交付給他,並非其所有,當時掉的是BB彈,不是真的子彈等語,但扣案子彈彈底有撞擊痕跡,加上證人及監視畫面等,認子彈為蕭男所有,檢警經送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後,為非制式子彈,且可擊發,認具殺傷力。
法官審酌,蕭男無視於法律嚴格禁令,非法持有扣案子彈1顆,並試圖以空氣槍擊發扣案子彈,對他人生命、身體產生潛在危害,然慮及被告持有具殺傷力子彈的數量僅1顆,考量從事徵信社事務,勉持家庭經濟之生活狀況等情,依非法持有子彈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