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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16年…林金貴被控槍殺小黃司機無罪確定 冤獄補償金曝
林金貴(中)16年前遭控槍殺小黃司機。(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男子林金貴16年前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他始終表示不是他做的,法院還是判他無期徒刑,2015年再審改判無罪,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又變無期徒刑,更二審變無罪,最高法院在今年1月11日駁回上訴,確定林金貴無罪。而林金貴被關了2519天,近日冤獄補償金額也曝光。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表示,林金貴遭判有罪後還是四處陳情,2014年協會立案幫助他,據監視器畫面顯示,嫌犯是長髮,而林金貴姐姐在家中找出案發2個月前的大頭貼照,是林去照相館拍攝的,照片中他是短髮,2個月頭髮不可能長到肩膀,所以判定非同一人。
最高法院認為,本案檢察官始終未能提出客觀跡證以證明被告確有出現於案發現場,至檢察官所提出不利被告之相關供述證據,經原審調查審理結果,發現其蒐證程序有諸多嚴重程序瑕疵或內容不實情事,仍無從作為對被告不利認定之依據。本案既欠缺積極證據,又有堅強之不在場證明,自不得為不利被告之認定,以免造成冤獄。
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依《刑事補償法》規定,因為林金貴被關超過3000天,法院會依照狀況,每天補償3000到5000元,而林金貴最少可拿900多萬冤獄刑事補償金,最高1500多萬元。
判決書指出,法官表示,林男獲判無罪時已超過45歲,在監獄待了2519日,難回歸正常社會生活,而他在2019年在療養院被診斷出有持續性憂鬱症和中度身心障礙,林男的精神疾病患與羈押、刑罰執行所產生的精神與心理壓力,非無關聯。
法官認為,應以按每日5000元補償請求人為適當,是合計請求人請求羈押及刑罰執行2519日之補償,共應支付請求人1259萬5000元(算式:5000元×2519日=1259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