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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研院宿舍過「激烈下午」 研究員搞廠商人妻下場曝
研究員跟廠商人妻激戰。(示意圖/Pexels)
一名在工研院當研究員的吳姓男子,因為工作認識已婚的廠商人妻,2人因此搭上線,被人妻丈夫發現後還是繼續,還一起到工研院度過激烈的下午,稱「最喜歡網咖跟廁所」,丈夫因此對吳男提告,法院判賠50萬。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主張,吳男因合作廠商工作認識妻子,在2021年過LINE互加為好友,而他知道妻子已婚,妻子在去年2月起,開始跟吳男不正當交往,人夫在隔月意外發現此事,而妻子也坦承,不過2人毫無悔意繼續交往,自對話中可知2人至少於111年5月20日、111年7月15日各發生1次性行為。
人夫表示,2人在LINE對話中互相表達愛意,談論性愛過程細節,吳男說,「就是愛液啊,我當然看過」、「而且是在做的時候才流出來」、「你不是也有吃到?也沒有其他味道啦」等。人夫因此對吳男提告,求償120萬元。
吳男辯稱,他沒有跟人妻有不正當交往,也沒發生多次性行為,人夫所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不是他傳的。
法官勘驗2人對話紀錄,確認LINE帳號是吳男的,而他跟人妻還互傳鹹濕訊息,在去年5月20日行一次「性愛大戰」,之後人妻還去吳男工研院某院區房間,進行一個「激烈的下午」。
事後,吳男因擔心自己的表現而頻頻詢問人妻,「上個週五,你的體驗有第一次這麼好嗎」「畢竟你只說我給你一個激烈的下午」「所以沒有第一次舒服嗎,可以這樣說?可能體力有差,你又不太舒服這樣,我不喜歡那個房間,最喜歡網咖跟廁所」等話。
吳男還跟人妻說,「我們的確有做了不應該做的事情,我知道這些對你造成多大的傷害」、「犯錯了該被處罰,該賠償就是該賠償;我都願意在你面前下跪跟你認錯」等。法官說,吳男年薪約140到160萬,判他要賠償人夫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