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岳父責罵 失意男狠虐出生40天早產兒子致死二審改判11年
高雄有男子將怒氣發洩在早產兒子身上,導致兒子傷重不治。(示意圖/pixabay)
高雄市1名林姓男子與岳父長期不睦,2022年7月12日晚間,岳父因他在家加裝手機強波器一事責罵他,林男心生不滿,加上欠債、失業等壓力,於是林男便拿一旁出生僅40天的早產兒子出氣。林男將兒子劇烈搖晃、掐捏他脆弱的胸頸、重擊他頭部,10天後兒子因顱骨骨折、顱內出血等原因不治身亡。一審時法官判處林男有期徒刑12年,20日二審則改判他11年。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婚後與妻子、2名小孩、岳父母、小舅子同住,不過林男與岳父長期不睦,時常發生爭吵。2022年7月12日晚間,岳父因林男未經同意、在家擅自加裝手機強波器一事與林男吵了一架,林男事後氣憤不已,再加上公司裁員、小額借款被催債等壓力讓林男情緒爆發,他正好看見出生僅40天的小兒子在一旁哭鬧,於是便把氣都發洩在小兒子身上。
據了解,林姓男子的小兒子出生於2022年6月2日,是出生時只有2320公克的早產兒。事發當時,情緒激動的林男抱起小兒子又捏又摔、劇烈搖晃,不僅掐捏他脆弱的胸頸,更用力撞擊他的頭部。3天後,小兒子被林男發現全身冰冷且無反應,連忙將他送往醫院搶救,可惜1個星期以後,小兒子仍舊因頭部創傷併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腦挫傷、中樞衰竭而不治身亡。
起初林男辯稱小兒子是因翻身時不慎跌落床下才受傷,後來才坦承是因一系列不如意的事,所以將怒氣發洩在兒子身上。高雄地方法院一審時認為,林男一開始狡辯,未見其有反省之意,且他將怒氣施加在無辜嬰孩身上,無視其為出生不到2個月的早產兒,最終害其逝世,遂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林男12個月有期徒刑。
林男不服提出上訴,20日早上高雄地院二審時,改判林男11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