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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公園管理處改隸 未來都會公園做這些事將違法
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配合內政部國家公園署成立、更新名銜,2日上午揭牌。(圖/袁庭堯攝)
原隸屬內政部營建署的國家自然公園管理處,改隸9月成立的內政部國家公園署,2日上午舉辦揭牌典禮。自管處表示,未來將打造生態平衡站、淺山資源庫,針對高雄及台中都會公園常見的民眾餵食野鳥、私自種花木、開闢休息區等違規行為,也將訂出罰鍰依據及額度。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副署長陳貞蓉表示,國家公園已走過半世紀,面對環境議題及氣候變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署9月因運而立,強化台灣的國土保育系統。除了國家公園,還納入溼地、海岸管理,建構出完整的國土保育管理版圖。未來期盼強化與週邊社區合作、建構保育體系,促成保育成果,此外更提供全民教育的場域,將保育成果推廣至國際。
自管處長張登文表示,自管處更名後將以山林遊憩及環境教育為經營主體,轄下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北壽山、半屏山)、高雄都會公園及台中都會公園將持續改善步道系統並活化設施,強化保育研究及創新解說教育,深化夥伴關係,為都會型森林供應碳管理、淨零排放等生態平衡站,建立淺山資源庫。
自管處轄區除壽山、半屏山、旗后山、龜山有《國家公園法》衍生的規範及罰則,高雄都會公園、台中都會公園過去因非屬國家公園範疇、無法可管,進而衍生部分人為亂象。
高雄都會公園管理站主任蔡益銘表示,常見民眾會在公園內餵食流浪狗或白腰鵲鴝,甚至騎車進入、採竹筍、種植花木,還有私營休息區等行為,未來會明確訂出違規行為,讓民眾遵循,共同守護得來不易的自然資源。
自管處強調,未來將力促《國家公園法》修法,針對2座都會公園定出違規行為、罰鍰依據及額度,但仍會以勸導為主,提升民眾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