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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警用機車裝先進照相機「錄影拍照開單一次完成」 警無奈回應
近期網路謠傳「這是裝在警用機車車頭的最先進照相機,錄影拍照開單一次完成」。(圖/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近期在社群平台臉書、通訊軟體再次流傳1張「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巡邏機車」的照片,並搭配1則影片,宣稱警用機車車頭有最先進照相機錄影拍照開單、5秒開了15台機車未禮讓行人罰款新台幣6,000元紅單。對此,警方表示「這是重新斷章取義之網路流傳許久謠傳影片」。
近期網路謠傳「這是裝在警用機車車頭的最先進照相機,錄影拍照開單一次完成」。經桃園警方查證,照片中警用機車車頭上方為蜂鳴器、下方為行車紀錄器,僅供警方一般行車紀錄使用;另網傳影片內容有一位路人站在行人穿越道,行經的機車均沒有停讓行人、直接通過,畫面由上繳出現多張罰單截圖,地址位於臺北市,並為民眾行車紀錄器檢舉開單影像,謠稱為桃園警用機車鏡頭開單,絕對是「錯誤」訊息。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說明,這則網路謠傳影片,過去至今,已分別由「台中、台南、臺北、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陸續澄清,每次皆會張冠李戴,警方也十分無奈,該影片為遭民眾以行車記錄器檢舉後,將檢舉結果剪輯至影片中,網傳影片中檢舉結果擷圖有註明是「民眾檢舉」,並非傳言宣稱是警方舉發。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強調,過去網傳影片也曾被挪用錯稱為政府科技執法或警用機車錄影開單,且將「機車」未停讓行人的罰鍰1,200元錯植為6,000元,請民眾勿信網路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