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客運屢傳欠薪司機罷駛 交通局開罰244萬…不排除13條路權全收回
勞方等約40餘人前來市政府勞工局申請調解。(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市公車業者四方公司屢次因勞資糾紛發生罷駛、脫班狀況,嚴重影響乘客權益。對此,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今(17日)表示,日前協調四方公司將市府預撥的補助款,優先支付駕駛員薪資,但四方公司未依約撥付,導致駕駛罷工,昨晚已緊急協調其它業者啟動代駛機制,避免民眾權益受損,呼籲四方公司正視解決勞資爭議,儘速撥付駕駛薪資,確保勞方出勤正常。
葉昭甫指出,四方公司拖欠駕駛員薪資,導致駕駛醞釀罷工,市府將依契約開罰,並緊急協調其它客運業者啟動代駛制度,確保四方公司13條路線尖峰時間的乘客權益;四方公司有13條路線、所需駕駛數大約60位,昨晚代駛業者也趕緊針對代駛路線行駛路徑、班次、站點逐一確認,今啟動代駛機制,公車顏色與四方客運不一樣,但班號會一致,請民眾注意搭乘狀況,有問題可跟交通局反映。
是否會收回四方公司的路權?葉昭甫回應,路權是客運業者經營的本體,對於向政府申請購車營運補助等都有非常大的影響,若業者經營不當影響民眾權益,市府可將13條路權全數收回;他也提到,今日早上勞方已向勞工局陳情,勞工局會儘速召開勞資協商,希望資方釋出最大誠意,如期如質撥付薪資,確保勞方出車狀況正常穩定。
至於四方客運為帶有公營性質的企業「唐榮車輛科技」轉投資的公司?經濟部是否有介入處理?葉昭甫表示,目前經濟部還沒針對這件事介入,呼籲四方基於泛公營企業型態,更應該落實企業責任,政府相關補助已提供專案性分期撥付,請業者務必確保撥付駕駛薪資。
交通局補充說明,針對今日四方公司罷駛班次,四方公司所營13條路線核定班次共476班,依照四方客運今日的預排班表,自動稽核系統顯示今日漏班470班,目前僅發出6班,依契約規定每班可開罰5000元,共可開罰235萬元(5000*470),另再依公路法77條可再開罰9萬元,總計244萬元,交通局將視今日最終發車狀況依照實際漏班班次開罰;另因已嚴重影響民眾乘車權益,屬重大事故,交通局將依《公路法》47條,函請四方公司限期改善,若未於期限內(10月20日前)改善完畢,將依《公路法》第47條收回部分路線路權。
針對代駛情形,交通局指出,四方公司所營13條路線目前已請台中客運、統聯客運、中台灣客運、中鹿客運、巨業交通、全航客運及睿奕交通協助相關路線代駛事宜。另四方公司駕駛員薪資,四方公司分別於每月5日撥付前月底薪及15日撥付前月變動薪資,目前四方公司積欠該公司全數60位駕駛員的9月變動薪資,合計約276萬元,交通局已嚴正要求四方公司應立即撥付及恢復正常發車班次。
對此,勞工局也表示,四方客運未依法給付112年8月份工資案,勞工局於112年9月份收到勞工申訴,並於9月18日派員至該單位實施勞動檢查,發現該單位有延遲發薪情事,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已於112年9月21日通知該單位檢查結果,並於112年10月11日處以新臺幣4萬元罰鍰。
有關四方客運再傳出積欠司機9月變動薪資,勞工局指出,今日上午勞方等約40餘人前來市政府勞工局申請調解,勞方主張依勞基法第14條終止勞動契約,並請資方給付資遣費、工資、特休及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勞工局將儘速安排調解協處,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