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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陸軍16新兵鬥毆「全不起訴」 軍方:尊重結果但促請審慎衡酌類案

陸軍第十軍團 中坑營區 257旅 役男 新兵 衝突 鬥毆 打群架 國軍
陸軍嘉義中坑257旅爆發新兵營區打群架事件,檢方偵結以全部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陸軍嘉義中坑257旅爆發新兵營區打群架事件,檢方偵結以全部不起訴處分。(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陸軍嘉義中坑257旅精南營區在今年8月發生了新兵打群架事件,是於3000公尺測驗時,不同連的2人起了爭執並分別揪人加入戰局鬥毆,共有16名新兵涉案。而嘉義憲兵隊將其以妨害秩序罪嫌移送嘉義地檢偵辦,檢察官則認為「軍營為封閉場所」,不構成公共場所聚眾鬥毆,全部不起訴。對此,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也回應,表示會尊重司法偵查結果,並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立場。

根據檢方的調查,事情發生在8月29日上午,當時陸軍步兵257旅部4營正在進行3000公尺跑步測驗,而有2名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分屬不同連的新兵互看不順眼並爆發口角,更在跑步結束後各自帶人助陣,還打起了群架。

嘉義憲兵隊進行調查後,將16名新兵依照《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妨害秩序罪嫌函送嘉義地檢。而經檢察官偵查指出,該法條是以在公共場合或公眾得以進出的場所聚集3人以上,並有強暴脅迫行為,而此次事件雖發生在集合場,但軍營客觀上屬於封閉場所,因此不構成刑法公共場所聚眾鬥毆的要件,全數涉案人士均不起訴。

對此,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今(21)日表示,所屬257旅肇生新兵營內鬥毆的相關涉案人員,除了移送法辦外,也依照「刑懲併行」原則,已分別執行悔過15日至禁足6日不等處分;另外,經嘉義地檢偵查,渠等人員並未提出傷害告訴,且不構成刑事不法,本部尊重司法偵查結果。

不過,陸軍第十軍團也指出,本件雖屬不得再議案件,但由於此案對軍事安全及領導統御影響甚鉅,後續將主動與檢查機關聯繫和溝通,嚴正表達國軍整飭軍風的立場,並促請審慎衡酌類案,以嚴肅軍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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