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全跳票 民眾黨團籲:重建統籌分配款機制
中央統籌分配款分配不均,導致區域發展嚴重失衡,民眾黨立院黨團舉行記者會,呼籲重建統籌分配款機制。(圖/周志龍攝)
台灣《財政收支劃分法》24年未修正,中央統籌分配款分配不均,光六都就分走6成以上,區域發展嚴重失衡。民眾黨立委邱臣遠、張其祿、陳琬惠今(24)日召開記者會,主張重建補助款、統籌款機制,並提高遺產及贈與稅(遺贈稅)、土地增值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地方分成,有效增加地方財源,避免財政危機日漸加劇。
立委邱臣遠指出,過去各政黨選前都承諾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包括蔡政府也是,但選上後發現好處多就不願意修法。歷年來地方政府財政自主性平均未達50%,仰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補助款及稅收分成,但現行統籌分配款機制過於複雜,且直轄市與縣市分配比例過於懸殊,六都占台灣總面積3成、人口7成,分配61.76%統籌款,其他7成土地與3成人口分配32.24%統籌款。此外,地方政府為避免補助款減少,預算執行過程中過分追求資金消耗,因此政府應重新建構補助款及統籌分配稅款機制,並設計誘因使地方政府恪守財政紀律,有效開闢財源、減少不必要支出。
立委張其祿直言,應從雙軌制(統籌款、補助款)改單軌制,把「基本收支差短」的一般性補助併入統籌款,統一分配權責單位及計算標準,以擴大財政移轉規模,彌補地方政府之財政收支差短,也應在分配過程中加入相應獎懲機制,避免地方政府恣意增加支出獲得更多中央補助,並將地方政府的經濟能力、社福需求等因素納入分配公式,確保財政公平。
立委陳琬惠表示,指出, 2014年至2022年間,政府課稅收入處於「持續性超徵」的狀態,其中蔡英文政府時期,超徵稅收更高達1兆2,499億元,這些沒有列入施政規劃的稅收,表示整體稅制不當、行政不效率。為終結「特別預算常態化」,拒絕「先上車後補票」,應修法刪除《預算法》第83條第4款的「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未來特別預算僅能在遇到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重大經濟變故、重大災變情形,要經過立法院同意才能提出。
民眾黨團認為,《財劃法》修法乃當務之急,呼籲政府重建補助款及統籌款機制,平衡區域發展,也應提高地方稅收分成,擴大地方政府財源,強化地方財政自主;而稅制應隨現實情況滾動調整,完善現有制度漏洞,才能避免財政紀律持續崩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