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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撿到男大生皮夾 花光現金還用「點點卡」爽吃千元麥當勞下場慘了!
王女使用撿來的點點卡大吃美食,被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8000元。(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1名王姓女子去年9月撿到郭姓男大生的皮夾,並使用皮夾內的麥當勞「點點卡」點了1279元的美食享用,還花光3500元現金。男大生事後報警並對王女提告,王女被高雄地院法官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8000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就讀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的郭姓男大生,去年9月在建功校區附近丟失皮夾,皮夾內有3500元現金,和1張麥當勞「點點卡」,卡裡有859元和420點回饋。王姓女子撿到皮夾後,除了花光3500元現金,還到麥當勞使用點點卡,點了價值1279元的美食享用。
郭姓男大生事後打開手機APP查看,發現點數全沒了,懷疑是遭撿走皮夾的人用掉了,於是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調閱麥當勞監視器,並透過麥當勞總公司提供的消費明細,找到偷用他人點數的王女。
高雄地院審理時,王女一開始說皮夾是自己撿到的,後來又供稱是男友撿到皮夾,把點點卡交給她,讓她去購買麥當勞,但王女卻說不出男友是誰。最後法官不採信王女說詞,依侵占遺失物罪判罰金8千元,得易服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