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煤礦爆炸釀4死 公司「偷火化罹難者遺體」隱瞞事故…36人被問責
陸煤礦爆炸釀4死,公司竟私自火化罹難者遺體。(示意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吉坤礦業有限公司+290m東一石門南翼二層四上山採煤工作面,今年4月2日下午1時29分發生一起瓦斯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另有4人身體不適,經吸氧後痊癒),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16萬元(約新台幣4467萬元),不料公司竟私自火化罹難者遺體,企圖隱瞞事故。
《界面新聞》報導,據應急管理部消息,2023年4月2日下午1時29分,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吉坤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坤煤礦)+290m東一石門南翼二層四上山採煤工作面,發生一起較大瓦斯爆燃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另有4人身體不適,經吸氧後痊癒),直接經濟損失1016萬元。
事故發生後,吉坤煤礦未按規定報告,採取違法轉運和火化遇難人員遺體、封閉事故現場等方式隱瞞事故。接到群眾舉報後,白山市應急管理局與江源區應急管理局於4月3日至12日到煤礦核查舉報案件時,該礦仍未如實報告。4月13日、14日迫於壓力該礦投資人、礦長等4人先後投案自首,事故經白山市人民政府查證屬實。
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吉林局公布該起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核實,白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白山市江源區吉坤礦業有限公司4•2瓦斯事故的情況說明》,確認吉坤煤礦於4月2日發生瓦斯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經通化礦業集團公司礦山救護大隊現場勘查,啟封隱蔽區域密閉全面搜尋,未發現其他傷亡人員。
事故調查報告共對36名相關責任人員提出問責和處理建議。其中,12人被建議移交司法機關處理;8人被建議給予行政處罰;15人被建議給予黨紀政紀責任追究。
對吉坤煤礦發生較大事故並瞞報合併共處500萬元(約新台幣2198萬元)罰款,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吉坤煤礦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在技改設計範圍外非法生產出煤,屬非法煤礦,沒收違法所得和開採出的煤炭以及採掘設備,並處罰款,提請白山市人民政府依法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