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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妻偷吃助理…工程師尪衝診所爆料「道德有問題」 超慘下場出爐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桃園一名工程師因離婚問題跟從事牙醫工作的妻子鬧翻,竟跑到對方經營的診所,向在場員工稱「你們知道她跟別人上床嗎?」、「道德有問題」等語,一、二審皆遭依誹謗罪處拘役40日定讞。民事部分,桃園地院認為,被告誹謗行為有刑事判決可循,應負賠償責任,一審判賠10萬元。案經上訴,高院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陳姓女牙醫主張,她和陳男因離婚問題發生糾紛,被告竟於109年6月22日下午3時22分許,向診所內員工以「你們知道她跟別人上床嗎?」、「她醫德有問題,不是,是道德有問題」等語指摘原告,使不特定人得共見共聞,足以貶損原告在社會上人格及名譽之評價,要求賠償250萬元。
庭訊時,陳男否認上訴言語構成犯罪,辯稱當日診所內聽聞之員工與本案並非毫無相關之第三人,他甚至特意挑選無病人在場時段進入診所,主客觀皆無誹謗之意圖,原告本件請求實無理由。
桃園地院審酌,被告對原告所為誹謗言語,依通常觀念係足以貶抑他人人格之負面用語,且被告指述原告之地點係在不特定多數人得出入之牙醫診所內,足造成使人難堪之負面陳述及人格評價,對原告之人格尊嚴造成相當程度之貶低,已屬不法侵害原告之名譽權甚明,且有刑事判決可循,判賠10萬元。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認為,上訴人因系爭言論致精神上受有痛苦,參以陳男侵害其名譽權之情狀,並佐以兩造身分、經濟能力及社會地位等一切情狀,認上訴人請求男方賠償慰撫金以10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難謂有理,維持原判決金額,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