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長擋路2/連三任首長貪瀆創紀錄 謝朝輝索賄惡行讓日方側目
南投縣名間鄉前鄉長謝朝輝(前方戴眼鏡者)索賄被逮,最高法院判刑8年確定。(圖/報系資料照)
南投縣名間鄉位於濁水溪北岸,東鄰集集大山,境內氣候溫和,盛產茶葉和稻米等農作物,鄉民淳樸熱情,公認是好山好水的茶米之鄉,不過風景優美的名間鄉連續3屆鄉長李柏松、張金娥和謝朝輝都因貪瀆被關,另有一位名間鄉建設課長、後來選上中寮鄉長的廖清泉也因貪瀆被關,一個小地方竟出了4個吃牢飯的鄉長,堪稱台灣地方自治史上的「名間傳奇」!
上述4位貪瀆鄉長最知名的首推謝朝輝,因為他索賄惡行搞到連日本人都知道,丟臉丟到國外!根據檢察官起訴謝朝輝犯罪事實,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稱中水局)在2003年12月間辦理集集攔河堰蓋水力發電廠BOT招標案,由名間電力公司得標,雙方隔年3月簽訂興建電廠及營運合約,同年10月開始施工,時任鄉長謝朝輝對外放話,要阻擾電廠興建工程,讓名間電力公司相當緊張。
名間電力公司高層主動拜會謝朝輝,不料謝開口要求「好好回饋地方」,還說鄉內有一個900多萬元的工程,如希望電廠施工順利,就必須無償施作這個工程。不過電廠高層未答應謝的條件,加上中水局2005年1月公布電廠的建廠回饋金額度為600萬元,讓謝相當不滿,遂要求不知情的公墓管理員,及鄰近的殯儀館工程包商,在電廠施工唯一聯外道路上放置水泥護欄,且兩度破壞、開挖路面,再墊高涵洞下方聯外道路,導致預拌混凝車無法進出工地。
電廠高層被迫透過在地議員協調,謝朝輝指示可找前台中市長張子源(已故)等人出面協調,謝的機要秘書黃中元竟在協調會上訓斥電廠高層「來地方不會做人」,惡行惡狀表示:「這條路如要修理,就要付2400萬元」,後來又透過張子源降為1500萬元,電廠高層無奈之下只好同意,但雙方又因付款方式談不攏,過程中謝、黃等人持續刁難,逼使電廠高層就範。
後來調查局中機組接獲檢舉,在電廠高層付款時,逮捕相關人士,並由檢方起訴謝朝輝等人。一審時,謝遭重判15年徒刑,二審改判8年,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後來謝未向檢方報到,交保金160萬元遭沒收,最後還是被逮發監執行,並於2016年2月假釋,至今出獄在外逍遙7年多了,可是苦主名間電力公司的國賠案件16年來無法解決、廠商欲哭無淚。
本案名間水力電廠是國內第一座以BOT模式經營的小型水力電廠,也是經濟部與水利署的第一件BOT案,還奪下第3屆政府金擘獎優等。曾在世界各地興建上百座核能、火力及水力電廠的日本關西電力公司也是主要股東,本案也是關西電力首度跨海來台參與的水力發電工程,謝朝輝為了索賄,不惜破壞聯外道路、導致工程延誤,逼名間電力公司就範,謝的惡行,日方都看在眼裡,害台灣人臉上無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