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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女遭掐住脖子性侵!嚇到全裸逃出求救 男竟狠心駕車撞警下場慘
台中楊男因性交易太粗暴遭拒,竟掐住女子脖子性侵得逞,台中地院最終判其8年徒刑定讞。(圖/翻攝畫面)
台中楊姓男子與歐歐(化名)進行了一宗性交易,並相約至租屋處辦理,然而上床時,由於楊男的粗暴行為被歐歐拒絕,未料楊男態度強硬,歐歐試圖撥打電話求助時,卻遭楊男掐住脖子進行性侵,過程還全遭手機拍下,後來歐歐趁楊男不注意時,裸體奪門而出並尋求幫助,台中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楊男8年徒刑,已定讞。
據悉,整起事件發生於去年6月5日,楊男與歐歐相約以5700元進行性交易,然而,在實際進行交易時,楊男的粗暴動作被毆歐當場拒絕,楊男見歐歐試圖撥打電話尋求幫助,一怒之下掐住其脖子強制性侵得逞,過程中歐歐道歉求饒全力反抗,但無奈遭楊男體型力氣壓制,楊男竟還拿出手機拍下歐歐裸照,企圖威脅。
事後,歐歐趁楊男不注意時,顧不及穿衣服拿著行動電話裸體逃出房間,逃至附近的洗衣店,向民眾尋求幫助,民眾聽聞後立即報警,楊男見歐歐逃走立即帶上其放置在租屋處內的財物,駕車追捕出去,遇見警方時竟還直踩油門衝撞員警以及路人,造成2人受傷。
一審、二審時,台中地院和台中高分院皆認為,楊男因貪圖個人私慾,不僅搶奪歐歐的財物還掐住她的脖子進行性侵,使用手機拍下裸照,嚴重侵犯歐歐的性自主權及身心健全發展。
法官審酌,楊男在審判過程中坦承全數罪行,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已履行和解條件,最終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其刑期8年,楊男上訴,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