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台電回饋金挨批 林口公所否認:皆符合原目的使用
台灣電力公司每年均補助周邊居民回饋金,而回饋金運用範圍可用於公共設施節能減碳措施補助、生活福利、生活扶助等。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日前審查新北市明年度總預算,發現1筆844.7萬台電回饋金不僅未依規定發放,竟遭林口區公所挪用於補助中低收入戶及辦活動經費。(圖/林口區公所提供/高鈞麟新北傳真)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宇翔日前審查新北市明年度總預算,發現1筆844.7萬元台電回饋金不僅未依規定發放,竟遭林口區公所挪用於補助中低收入戶及辦活動經費。李宇翔痛批,如此做法本末倒置,有違當初設置回饋金的目的,回饋金宛如林口區公所的小金庫。對此,林口公所回應,皆符合回饋金原目的使用,無挪用情事。
李宇翔發現林口公所未依規定發放台電公司營運協助金835.3萬與凌威風力發電公司年度促協金9.4萬元,而是用於補助學術、體育、社會服務、社區發展協會等團體,辦理減碳環保研習活動、節能減碳措施及全區弱勢個案年節關懷金。其中400多萬元補助低收入戶,再將剩餘款項用於辦活動經費。
李宇翔說明,回饋金發放應從設施地點以同心圓方式,依距離等比例發放,由於發電廠周邊住戶必須忍受空汙、噪音,因此希望藉由回饋金,讓身受其害住戶得到補助。
李宇翔批,所有申請活動的地點皆在林口市區,真正需要回饋金的民眾反而分配較少,有違當初設置回饋金目的。公所未編列社福預算,擅自挪用回饋金,根本是本末倒置,而回饋金竟成公所的小金庫。
針對議員的批評,林口公所指出,新北市各區皆有編列5大福利身分補助預算,林口除原編列預算外,為關懷在地弱勢,每年回饋金增加編列預算加碼補助予5大福利身分中秋關懷慰問金。
林口公所表示,回饋金編列皆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執行要點」編列,促協金運用範圍可用於周邊地區居民或公共設施之節能減碳措施補助、生活福利、生活扶助等,及有利於周邊地區電力開發,發電設施興建及增進地方福祉,皆符合回饋金原目的使用,無挪用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