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撿走手機勒索8800元「不給就重置」 女大生淚崩:裡面有已逝親人照片
安徽合肥張姓女大生將手機遺落在餐廳取餐處後,被一名男子撿走。(圖/翻攝極目新聞)
安徽省合肥市一名女大學生日前到餐館用餐時,不小心將手機遺落在取餐處,後來被一名男子撿走,原以為可以順利拿回手機,不料該名男子竟向失主女大學生索要2000元人民幣(約8840元新台幣)「贖回」手機,否則將直接把系統重置,行為相當荒謬。
根據陸媒報導,11月19日晚間,張姓女大學生一行3人來到安徽合肥某間自助餐館用餐,期間發現手機不見了,幾番尋找未果,決定報警求助。警察到場後協助調閱餐館監視器發現,張同學是將手機遺落在取餐處,但後來卻被一名戴眼鏡、年約30歲的男子撿走。22日,張同學在警方的協助下連絡上拿走她手機的耿姓男子,不料對方拒絕歸還,甚至提出2個荒謬至極的方案:「一是,張同學向耿男支付2000元(約8840元新台幣)「贖回」手機;二是,耿男向張同學支付2000元「買下」她的手機」,耿男還威脅說,「若是不肯給錢就重置手機系統」。
張同學著急表示,當初花費6000多(約26521元新台幣)買的的iPhone13才用不到一年,裡面存有許多重要資料以及逝去的家人的照片,反覆請求耿男還給她,但對方態度強硬,堅持索要2000元,更威脅「妳要是不要數據,我可就重置手機啦」。僵持周旋之下,張同學為了保住資料及回憶,便答應耿男無理的勒索,在1日先轉帳500元(約2210元新台幣)給耿男,其餘等取回手機後補上,無奈最後談判破局,耿男反悔,退回500元並取消郵寄手機。張同學再次聯繫,對方回:「滾」。
報導指出,這名耿男先也曾向餐館索要「好處費」幾百元,但工作人員並未答應。聯繫耿男,他稱,「目前還沒將手機重置」,針對下一步行動並未回應。對此轄區警方表示,警方無權強制要求耿男歸還手機,建議張同學向法院起訴耿男,走司法程序。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傅建指出,耿男的行為已屬於「侵占」,手機本是張同學的個人財物,耿男亦不能強行要求購買,且如果真的重置,該行為就涉嫌破壞他人財物,同時也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個人隱私權和信息權。湖北征和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表示,《民法典》中有明確規定,耿男不僅有歸還手機的義務,同時在歸還之前還有妥善保管手機的義務,若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使得手機受損、遺失,其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建議耿男盡快將手機歸還給張同學,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