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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參選立委選舉 民進黨中評會開除7人黨籍
民進黨召開中評會,經討論後做出決議,開除洪懿馥、鄭添泉、王思玟、侯陸太、陳癸佑、蘇孟淳和劉櫂豪等7位違紀黨員黨籍。(圖/報系資料照)
針對2024年立法委員選舉違紀參選及退黨參選案,民進黨(5日)召開中評會,經討論後做出決議,開除洪懿馥、鄭添泉、王思玟、侯陸太、陳癸佑、蘇孟淳和劉櫂豪等7位違紀黨員黨籍,以維護政黨紀律。
中評會賴瑞隆主委表示,依據民進黨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12條規定,「本黨黨員未經提名違紀參選者,應予除名處分」。因此,就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具黨員身分違紀參選者,中評委會中一致決議,鄭添泉、侯陸太等2人違紀參選,予以開除黨籍之除名處分。
除違紀參選除名處分外,中評會也決議,對未獲提名退黨參選者,依據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凡黨員未獲提名者,即使申請退黨而逕行參選,將來如再申請入黨,依照除名處分再申請入黨者之程序處理,始得辦理提名登記。」視同違紀參選除名處分,本次中評會亦認定洪懿馥、王思玟、陳癸佑、蘇孟淳和劉櫂豪等5人有退黨參選事實,依規辦理開除黨籍。
賴瑞隆說,中評會再次提醒,違規違紀行為絕不容許,2024大選是台灣未來發展關鍵一役,所有人必須以台灣整體利益為重。他說,民進黨員更應遵守黨章黨綱紀律,總統、立委選舉團結一致來爭取人民支持,共同守護台灣的自由民主與和平繁榮。
此外,針對民進黨台東縣黨部主委簡維國酒駕一事,民進黨表示,酒駕零容忍,簡維國酒駕事件將依紀律評議條例第39條,建請中執會提案送交中評會議處。民進黨重申,黨員個人行為如涉及違失觸法,應當接受法律及黨紀處份,嚴明黨紀,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