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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港籍男攜帶逾27公斤大麻過境 被依現行犯逮捕辯:受友人之託
香港籍符姓男子其託運行李於桃機轉機安檢時,遭查獲內藏第2級毒品大麻39袋,總毛重共計27.777公斤,當場被以運輸毒品現行犯逮捕,並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檢偵辦。(圖/翻攝畫面)
航警局曾於今112年4月間在桃園國際機場查獲一樁運輸毒品案件,當時1名香港籍符姓男子自溫哥華出發,中途先過境桃園國際機場再返回香港,但其託運行李於桃機遭航警局人員發現有異,打開後竟查獲其攜帶逾27公斤大麻入境,符男當場被以運輸毒品現行犯逮捕,並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檢偵辦。
航警局調查表示,符男之託運行李落地桃機後經X光機安檢時,遭安檢大隊隊員於執行勤務時發現X光顯像有異,經會同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當場開箱查驗,竟發現其2只行李箱內毫無掩飾的擺放39袋大麻,經過磅後,總毛重共計27.777公斤,遂當場以運輸毒品現行犯逮捕符男,並依涉嫌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檢偵辦。
據悉,符男被逮後表示,托運行李內之大麻是受加拿大友人之託欲帶回香港,並辯稱友人說行李箱內物品是要給在香港友人的食品及禮物,同時告知他在抵達香港後,就會有人在機場向他領取行李等語,不過警方仍認為符男此說法是為了脫罪而編造的說詞。
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二隊隊長陳博全指出,符男企圖利用過境轉機的方式掩蓋實際出發地,以降低被司法單位查緝的風險,所幸安檢大隊隊員及時查獲。經偵訊,將符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航警局再次提醒,大麻在台屬第2級毒品,若從事運輸第2級毒品將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並且再次呼籲民眾切勿隨意替他人攜帶違禁品過境、入境,以避免觸法情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