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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打離婚官司「開價30萬」遭人妻控詐欺!名律師呂秋遠挨告結果出爐

呂秋遠 詐欺 妨害名譽 離婚訴訟 律師費
呂秋遠遭告詐欺、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今(7日)依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

呂秋遠遭告詐欺、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今(7日)依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圖/報系資料照)

替人打官司反被告!一名婦人今年2月以30萬元的律師費,委任律師呂秋遠幫忙處理離婚訴訟,沒想到婦人僅願支付一半的錢,2人因費用談不攏鬧上法庭,經法院審理判決,呂秋遠不應收取剩下的15萬元。事後,婦人氣憤反控呂秋遠詐欺、妨害名譽等罪,台北地檢署今(7日)依罪證不足,呂秋遠獲不起訴處分。

據了解,呂秋遠協助婦人打離婚訴訟,雙方簽訂契約同意委任費用為30萬元,不過若離婚官司未進入財產協商部分,婦人只需支付律師費15萬元,「進入協商」但不成立同樣全額收取,雙方因認知落差走上法庭,最終民事二審判決,律師事務所不應向婦人收費。

判決出爐後,婦人認為呂秋遠利用話術企圖騙取律師費,憤而反告詐欺罪,且對方還將此事公開談論,導致自身名譽受損,加告妨害名譽。

經檢方調查認為,難認呂秋遠有不法意圖及施用詐術行為,且呂男受訪回應挨告一事,是依個人價值判斷發言與事相關,並非針對「人為」進行貶抑性評價,與誹謗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全案偵結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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