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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亞綸被男網紅控性侵 不起訴確定

炎亞綸 不起訴 性侵 耀樂
炎亞綸。(圖/侯世駿攝)

炎亞綸。(圖/侯世駿攝)

男星炎亞綸今年6月捲入「#MeToo」風波,被網紅耀樂指控未成年發生關係,還偷拍親密照,檢方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提起公訴,至於妨害性自主部分則不起訴。針對妨害性自主部分,耀樂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耀樂當時在記者會上透露,炎亞綸第一次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是在2018年的橫店,當時炎亞綸有拍攝工作,都會早起做拍照準備,那天炎亞綸一樣早起,卻轉過身、掀開棉被,「把他的生殖器放入到我的身體裡,我整個人很惶恐、受驚,我驚醒,我堅定說不要這樣行為,但礙於體型、身材、力量,就有後續行為發生。」

事後他只能催眠自己,這些都可能只是成年人、大人們交往期間自然而然會有的過程,只是當時還小、還不懂,嘗試把這個行為合理化。他坦言,當時心情很複雜,因為那邊只有認識炎亞綸一個人,所以在發生事情後,沒有選擇、沒有辦法離開那裡。

不過檢方勘驗影片後發現,被害人可輕易發現炎亞綸持手機拍攝,且事後雙方因私密片外流對峙時,訊息中隻字未提私密片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拍攝,因此難認炎亞綸有任何違反意願,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耀樂不服提起再議,高檢署認為檢察官調查完備,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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