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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禮讓行人竟被開「2萬4天價罰單」 網友爆氣:不如衝過去
有民眾為了禮讓行人,結果反被檢舉開單,說他突然停車造成危險。(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台灣為擺脫「行人地獄」的狀況,祭出開車、騎車未禮讓行人,就要罰最高6千元的罰鍰,但近日就有人貼出他因禮讓行人,竟然遭開了一張2萬4千元的罰單,讓網友都爆氣「罰那麼多不如衝過去!」。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怨公社》中表示,最近在LINE群組上看到一張超扯罰單,台北市一名車主為了禮讓行人,卻遭到後方駕駛檢舉「驟然停車」,害他罰得比不禮讓行人還貴,也讓網友吃驚,「是寧願開車衝過去,也不要驟停的意思嗎?」。
從罰單中可以看出,時間在11月3日晚上7時許,地點在台北市中山區合江街上,違規事實為「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任意暫停,記3點」,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4款處2萬4千元。
但照片中可以看到路人穿越馬路,明顯看出白車駕駛是因禮讓行人才驟然停車。這樣的狀況也讓不少人相當火大,「不懂是該禮讓行人,還是該衝過去不讓行人」。
在引發爭議後,開出該張罰單的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表示,經查11月接獲民眾檢舉影像後,初判根據道交條例開罰2萬4千元,但經被罰車主提出申覆後,今(10)日上午遭罰車主前來警局,經車主與受理告發蒐證影像的交通組,以及製單告發的派出所警員會勘路口影像後,發現當事車輛煞停確實為了禮讓行人,並非無端驟然煞停,因此申覆成功,警方撤銷該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