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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合唱團男老師化身「攝狼」偷拍性愛影像 一次劈腿3女學生
姚男身為師長竟涉嫌與3名高中女學生發生關係,且偷拍錄像,台北地檢署依妨害秘密、妨害性隱私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姚男起訴。(圖/翻攝畫面)
高中合唱團姚姓指導男老師,竟與學生私下發生性關係,且一次劈腿3人,化身時間管理大師,還偷拍3名少女洗澡及性愛的影像,其中1名女學生家長發現後憤而提告其妨害性自主等罪,但3女都已滿16歲且均證稱是合意發生性關係,因此不構成性侵,檢警將依《妨害性隱私》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起訴。
據悉,30多歲姚男在某公立高中擔任合唱團指導老師,個性幽默風趣且善於社交,與學生們打成一片,未料取得女學生信賴後,邀約多名學生到家中發生性關係,並發展成男女朋友關係。
今年7、8月暑假期間,其中1名女學生家長發覺女兒近期整日埋頭傳訊息,行為舉止有異,經察看手機訊息內容後,赫然發現姚男曖昧訊息,女學生見事跡敗露坦承與姚老師交往,且已發生性關係,家長得知後勃然大怒憤而提告姚男妨害性自主。
檢察搜查姚男住處時,發覺其手機和相關電磁紀錄內,竟有儲存與3名女子發生性行為、洗澡等影像,警方循線追查,意外得知外2女現今均仍就讀高中,且皆與姚男為男女朋友關係,劈腿3女實情才曝光。
檢警表示,經調查後其中1女表示知道並同意姚男拍攝影像,事後也不願追究,另2女則均稱不知拍性愛影像及洗澡畫面事情,由於3女均坦承是自願與姚男發生性關係,且已年滿16歲以上,因此妨害性自主部分不成立。
至於姚男偷拍私密影像部分,檢方將依《妨害秘密罪》、《妨害性隱私罪》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將姚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