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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錦賽誘捕黃牛法院裁定「未遂」不罰 北市警局挺基層提抗告
北市警方強力掃蕩黃牛票,針對台中地院以員警釣魚辦案「未遂」不罰,警方將提出抗告。(圖/北市刑大提供)
大巨蛋本月初舉辦亞洲棒球錦標賽,門票搶購熱烈黃牛湧現,北市警局強力查緝鎖定台中1名廖女,但台中地院認為警方是基於「辦案」意圖,未有購票觀賽意圖,裁定雙方交易行為屬「未遂」而不罰。對此,北市警局表示,尊重台中地院此個案認定,但相同執法行為有其他個案遭法官裁罰,將力挺基層依法提起抗告。
北市警局指出,松山分局在11月27日網路巡邏發現,台中市1名廖女在臉書上加價轉售亞錦賽門票,價格從1200元哄抬至2500元。員警於是喬裝買家私訊購買,由廖女收款後提供取票序號予警方至超商ibon機台取票。台中地院簡易庭日前審理此案,認為警方是基於「辦案意圖」才購票,並沒有實質購票觀賽意圖,裁定雙方交易行為屬於「未遂」,判廖女不罰。
北市刑大表示,11月24日網路巡邏,發現嘉義市林姓男子、台中市楊姓女子在臉書兜售亞錦賽門票,林男將4張原價2400元的門票哄抬至8000元、楊女將1張600元的門票提高到1250元價格轉售,經員警喬裝面交取締移送,嘉義地院簡易庭及台中地院簡易庭認定2人圖利轉售「黃牛票」,依《社維法》裁處林男6000元罰鍰、裁處楊女6000元罰鍰。
警方強調,尊重台中地院裁定結果,但為了保障合法購票者權益,後續將補充相關事證,依法提起抗告;此外,警察局強調力挺基層員警合法取締,由於現行法令不夠完備,各地方法院見解各異,讓警方無所適從、影響士氣,警方籲請立法院及教育部儘速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藉以有效遏止黃牛票歪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