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復外遇!人夫用假帳號約小王唱KTV 他放心赴約慘遭痛揍脫光
人夫不滿妻子出軌,用假帳號騙小王唱KTV,後將其暴揍一頓。(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林姓男子發現妻子與鄭姓男子外遇,便於去(2022)年6月在Instagram創建假帳號,以女性身分邀約鄭男一起到KTV唱歌,沒想到鄭男才剛打開包廂門,就被林男與其4名手下痛打,不只造成他多處鈍傷、撕裂傷,更被脫成全裸拍了裸照。後來,警方獲報當場查獲,鄭男也決定提告求償,高雄地院則經審理,判處林男等人應賠償新台幣50餘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姓車行老闆為了報復與妻子發生婚外情的鄭男,在去年6月24日的晚間10時許,用Instagram創設了女性假帳號,邀請鄭男到KTV唱歌,而待鄭男赴約時,原先躲在包廂廁所的林男與其林姓、黃姓的員工就衝出來,拿麥克風和高腳椅猛毆鄭男,並將他拖進廁所用折疊刀、電擊棒、警棍繼續爆揍。
不僅如此,林男等人還將鄭男的衣物脫光,強行拍攝其裸照,等到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才得以獲救。趕緊就醫後,發現鄭男全身有多處受傷,包括頭部及臉部挫瘀傷、頭皮和臉部撕裂傷、左側視網膜震盪及結膜下血腫、左胸鈍傷、雙手鈍傷及多處淺切割傷、會陰部鈍傷、多處肢體及軀幹挫傷、疑電擊傷等等重傷害,而鄭男則選擇向5名加害人提告求償。
該案經過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為,林男等人於案發後毫無悔意,甚至恐嚇要脅鄭男之家人,而即使鄭男與林男妻子發生婚外情,林男也應該理性溝通或採取法律途徑解決紛爭,卻選擇傷害、強制拍攝私密影片,造成鄭男身體傷勢及精神上莫大的痛苦,因此在刑事部分,判處林男5月有期徒刑,林男手下則為3月至4月不等的刑期。
民事訴訟部分,鄭男求償醫藥費、精神慰撫金共200餘萬元,林男等人則反駁費用過高,對此,法官考量到雙方的財產、收入狀況,判定林男等人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以及負責3390元的醫療費,全案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