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彰化廠大火9死 油鍋冒煙「課長拒用滅火器」!檢方起訴3人
聯華彰化廠去年發生大火釀9死,檢方查出課長拒用滅火器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共起訴3人。(圖/本刊資料照)
聯華食品彰化廠去年4月間發生大火奪9命,經彰化地檢調閱相關監視器及火場鑑定報告後,傳訊工廠鄭姓廠長、蔡姓防火管理人及負責夜間、假日自衛消防編組隊長之鄭姓調理課課長等。今(4)日將3人依《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聯華食品也被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
回顧案情,去年4月25日清晨6時許聯華食品彰化廠傳出火警,當時濃煙密佈加上逃生路線、搶救資訊延誤等原因,造成22名受困員工被救出時,其中10人送醫前失去生命跡象,雖及時救回3人,但陸續傳出傷者傷重不治,大火總共造成9死13傷
聯華大火案經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偵查,鄭姓課長為A棟2樓現場值班最高管理階層人員且身兼自衛消防編組組長,當天在A棟2樓調理區巡檢時,發現油炸鍋溫控系統故障,持續加溫冒煙因此立即即關掉瓦斯,瓦斯供應未完全關妥,之後直立式油炸鍋開始起火,鄭姓課長雖然立刻拿起方型鐵盤蓋住,但因無法密合導致火勢延燒,且過程中鄭姓課長還拒絕使用菲籍移工提供之滅火器,甚至將掀開方型鐵盤導致火勢加大、延燒上方易燃物,現場火勢因此失控。
檢方還發現,因公司先前未演練過滅火、逃生等教育訓練,身為自衛消防編組組長的鄭姓課長當下記不起防火編組名單,且現場火勢失控後,鄭姓課長僅對2樓員工下達疏散指令,未通知其他樓層員工逃生。
而工務部經理蔡姓男身兼任防火管理人,職責為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實施,與對內部員工防災教育實施,並領有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合格證書,明知身為防火管理人應制定消防防護計畫,報請消防局核備,然鄭姓代理廠長竟放任蔡男將消防防護計畫等職責交由職業安全衛生人員協助填寫,2人除不知夜間、假日自衛消防編組成員為何人,也未曾對編組成員落實指導、監督,編制形同虛設,導致火警發生當下內部人員毫無應對能力,進而釀成9死慘劇。
彰化地檢署調查後,依《過失致死罪》將鄭姓代理廠長、蔡姓防火管理人、及鄭姓課長等3人提起公訴。聯華食品也被依《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