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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牙春酒小心「同事伸狼爪」!勞動部籲雇主勿放任:最重開罰50萬

尾牙 春酒 勞動部 性別平等工作法 性騷擾
勞動部提醒,雇主若獲報尾牙、春酒等活動發生性騷案,應妥善積極處理,否則依法最重可處5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勞動部提醒,雇主若獲報尾牙、春酒等活動發生性騷案,應妥善積極處理,否則依法最重可處50萬元。(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歲末年初不少企業都會舉辦尾牙、春酒等活動,不過幾杯黃湯下肚後,性騷事件也接踵而至。對此,勞動部提醒,員工若在上述場合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應妥善積極處理,否則依法最重可處50萬元。

勞動部今(4日)表示,雇主舉辦尾牙、春酒等活動時,若有員工發生性騷擾事件,雇主仍應負性騷擾之防治責任,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如參加雇主舉辦之尾牙或春酒活動,期間發生性騷擾「屬於該法的適用範圍」,雇主獲報後應立即糾正及補救,妥善積極處理。

勞動部說明,新修正的《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職場性騷擾防治的新制度,將於今年3月8日上路,新法將強化雇主防治責任,要求雇主無論是受僱者提出正式申訴,或是聽說、透過傳聞而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都要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

勞動部強調,所有的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情形,就要積極處理,提供受僱者平等且安全的職場環境;另建議雇主可以透過舉辦教育訓練,加強主管及員工的性別意識。

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表示,先前曾有雇主認為尾牙跟春酒並非上班時間,獲報性騷案後卻未積極處理,最終遭開罰10萬元,提醒雇主只要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應妥善處置,違者可依法開罰10萬至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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