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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尪罹癌才知他「偷吃女博士10年」 元配提告1原因遭法官駁回
元配直到老公罹癌才得知對方有小三。(示意圖/Pexels)
台北一名大學教授2020年因癌症晚期住院後,家人驚覺他與另名女博士同居10年,且已立好遺囑將遺產贈與女博士,氣得與教授結婚32年的元配提告。士林地院審理後,依請求權已超出時效,駁回元配訴訟。
判決書指出,教授與妻子結婚32年並育有1子,但教授多年來以專注研究為由,獨自住在學校宿舍。元配2021年收到教授「要離婚」電郵,詢問小姑才得知丈夫外遇多年,且跟另名女博士同居長達10年。
此外,教授罹癌後曾向妹妹表明要給女博士名分,2020年還將名下不動產持分轉移登記給女博士。元配因此主張,女博士在丈夫因病住院期間未告知家人其情況,擅自將老公送至台北榮總就醫,處理醫療費、信用卡費、房租,且提領丈夫名下郵局存款,還聲稱老公願每月支付她10萬,導致自己配偶權受侵害,求償100萬。
女博士辯稱,教授與元配已分居逾20年,感情早已破裂,兩人2007年認識、2012年同居,但始終沒發生性關係,自認沒侵害配偶權,又教授已經去世,元配如今才提訴訟,已無法修復婚姻且求償金額過高。
法院勘驗元配2023年寄給女博士父母信函,確認其在信中提及2020年7月得知丈夫婚外情,且時間長達10年,以及稱女博士自老公同年7月住院起,即開始吵著要名分、要求給她生活保障,因此認定元配2020年知悉婚外情,卻於2023年5月提起訴訟,已逾2年時效期間,故駁回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