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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派司機闖大S住處搬走4名畫 她提告遭檢方不起訴聲請再議
汪小菲被大S控告侵害債權,檢方認定不起訴,但大S不服再議。(圖/翻攝自汪小菲微博)
藝人大S徐熙媛與前夫汪小菲離婚後,雙方鬧出不少事情也展開法律攻防戰,過去汪小菲曾從大S住處搬走床墊讓人印象深刻,另外還有4幅高價畫作,但卻被大S告毀損債權,如今檢方調查終結不起訴處分,不過大S方已委請高檢署再議。
據《中國時報》報導,汪小菲與大S結束婚姻關係後,因汪小菲與其母張蘭,不斷在網路上放話,汪小菲更是秀出2人離婚協議書,表示當初協議時,他有聲明及保證「承擔台灣台北市信義區房地之債務」。但大S不滿汪小菲貼出的離婚協議書上,未隱匿她的住址、銀行帳戶等個資,因此提告汪小菲涉嫌違反個資法。
北檢今年1月24日已起訴汪小菲,案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兒大S不滿汪在她提告要求自2021年12月至2038年3月,每3個月支付小孩撫養費300萬元,並聲請強制執行前,將4幅高價畫作委由司機,從大S的住處搬到他經營的S Hotel,致法院進行查封時找不到該些畫作,控告汪小菲涉嫌毀損債權。
檢方調查汪小菲供稱,他搬動畫作時,尚未被法院有任何強制執行,畫作也不是和大S結婚後買的,是他的私人物品,離婚協議中並未提到4幅畫作,因此沒有毀損債權問題。
檢方認為,汪小菲確實僅是要取回私人物品,且汪小菲與大S的調解結果,協議汪小菲共得支付大S1.8億餘元扶養費,至2023年8月間已支付4511萬餘元,可見汪小菲財力充裕,處分4幅畫作也不會影響到大S的債權,因此依罪證不足,給予汪小菲不起訴處分。
但如今又傳出大S對此不服,委請律師向高檢署聲請再議,請求高檢署將本案發回北檢續查,兩人法律攻防戰還要持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