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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兄樹葬後才想起他欲海葬 莽男為圓遺願竟去公墓「開挖骨灰」遭送辦

侵害墳墓屍體罪 哥哥 骨灰 公墓 北部 海葬 遺願
楊姓男子想到哥哥生前說要海葬,為了完成對方遺願,他竟前往公墓欲將哥哥的樹葬的骨灰挖出。(示意圖/黃威彬攝)

楊姓男子想到哥哥生前說要海葬,為了完成對方遺願,他竟前往公墓欲將哥哥的樹葬的骨灰挖出。(示意圖/黃威彬攝)

北部一名楊姓男子的哥哥2023年3月過世,等到後事處理完畢,楊男才又想到哥哥生前說要海葬,於是跑進公墓欲將對方樹葬的骨灰挖出,遭以涉嫌侵害墳墓屍體罪送辦,審酌予以緩起訴。但他後來再度涉犯其他刑案,緩起訴因此撤銷,檢察官今(20)日將他起訴。

檢方指出,楊男哥哥去年3月去世,經由家人和對方女兒討論,決定採以樹葬的處理後事,並且邀請親戚到場參加告別式。不料4個月後,想到哥哥生前曾說想要海葬的楊男,居然為了完成這個遺願,未與家人商量就去公墓欲用工具挖出哥哥的骨灰,所幸開挖4、5下後就被巡邏的公墓管理員制止,報警將他送辦。

楊男調查期間解釋,是因哥哥生前希望海葬回歸自然,才拿工具試圖挖出骨灰,所做舉動都是出於善意。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即便楊男心懷善意,事前需與哥哥女兒、家人討論,並向公墓管理員申請,而非擅自前往公墓挖掘,況且樹葬的土壤會因往生者增多不斷翻新,舊的骨灰若被翻至表面,會和新的骨灰翻攪在一起,因此他縱有所獲,也不一定是哥哥的骨灰。

楊男涉嫌侵害墳墓屍體罪送辦後因坦承犯行,審酌予以緩起訴處分,但要支付公庫3萬元。不過楊男最近又有其他刑事案件遭到起訴,緩起訴因此被撤銷,檢察官再依侵害墳墓屍體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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