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妹被槍打傷!體內卡「23顆彈片」如定時炸彈 傷人者竟獲撤銷起訴
大陸女童曉彤是雲南省硯山縣阿猛鎮人,今年11歲的她已經與23顆彈片共生8年。(圖/翻攝自微博)
大陸女童曉彤是雲南省硯山縣阿猛鎮人,今年11歲的她已經與23顆彈片共生8年。2016年1月,曉彤在家門口玩耍時,不慎被鄰居周男用火藥槍打中,27顆鐵砂彈片射進身體內,經緊急搶救撿回一條性命。不過,因年齡太小,醫生當時只取出了4顆彈片,尚有23顆留在肺部、背部等位置,只能擇機等待二次手術。
綜合陸媒報導,曉彤父親事發後到派出所報案,硯山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並將案件移送至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3月,硯山縣公安局決定撤銷此案,理由為「被害人傷情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開槍打人的周男為過失犯罪;而周男在支付5萬多元的手術費後,就以家中沒錢為由,不再支付後續的治療費用。
事發時,周男22歲,當時正在家裡餵豬,看到同村梁男與朋友相約去打鳥,肩上背著一把黑色火藥槍,約有一米多長。因為周男沒有見過槍,一時好奇借來看,接著把槍口對著天上扣動扳機開了一槍,但槍當時並未響,待他把槍收回抱在手上時,突然擊發了,緊接著聽見在旁邊路上玩耍的曉彤哭了起來。
接到報警後,警方對曉彤做了傷情鑑定。2017年10月,根據硯山縣公安局出具的《硯山縣公安局鑒定意見通知書》,經過文山州人民醫院司法鑑定所鑑定,曉彤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2018年,家人又對曉彤傷勢進行了司法鑑定,根據《文山州人民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意見書》顯示,曉彤傷殘程度最終被定為九級。
之後,曉彤家人從當地司法部門了解到,梁男父親因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判2年緩刑。2018年年初,周男被硯山縣公安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立案偵查,案件移送硯山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19年3月19日,硯山縣公安局決定撤銷此案,理由是「被害人傷情達不到刑事立案標準」。
曉彤家屬認為,周男作為成年人,不但非法持有槍支,而且射擊他人造成傷害,應當被追究法律責任。2024年1月,曉彤家人再次向警方提出申請,要求警方對周男重新予以刑事立案。對於曉彤來說,她只盼著能早日取出殘留在身體的「定時炸彈」,迎來真正的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