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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咻國中女友產子 男子「願負責任」逃過一劫

妨害性自主 性行為 懷孕
桃園市韋姓男子與14歲少女交往後,發生多次性行為導致少女懷孕,男子表示願意照顧少女和小孩,獲得緩起訴處分。(圖/翻攝Pixabay)

桃園市韋姓男子與14歲少女交往後,發生多次性行為導致少女懷孕,男子表示願意照顧少女和小孩,獲得緩起訴處分。(圖/翻攝Pixabay)

桃園市1名20歲韋姓男子兩年前,與1名14歲國中少女交往,去年2月間,兩人發生性關係,少女還因此懷孕,韋男被控妨害性自主,桃園地檢署調查,韋男犯後坦承犯行,願意照顧少女與孩子,少女家人也原諒他,檢方已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

檢警調查,韋姓男子於2018年11月起與還在就讀國中的少女交往,去年2月間某日,韋男邀少女到其大溪住處,在未違背少女意願下發生性行為,此後在住處又發生多次性行為導致少女懷孕。

少女懷孕後被校方察覺通報桃園市家暴中心,社工查訪屬實後通報桃園市警局婦幼隊,再將韋男依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韋男在偵訊時坦承與少女發生性行為,但願意負責照顧少女與其所生之子,少女母親也選擇原諒,未對韋男提出告訴。

檢方認為,韋男涉犯「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審酌韋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願負責照顧少女與孩子,加上少女家人已原諒韋男、不願提告,如暫緩對韋男追訴,於公共利益之維護無礙,認以緩起訴為適當,偵查終結,已予韋男涉嫌妨害性自主案件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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