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國中生偷抽菸險釀災 屏東縣民公園內驚見火柴盒、菸蒂
屏東縣民公園2日遭學童在內點火吸菸險些就釀禍,警消在接獲民眾報案前來火調後,在現場查獲有燃燒痕跡的木材、菸蒂、火柴盒等物。(圖/翻攝畫面)
屏東縣民公園在昨(2)日傳出有國中學生疑似在內偷抽菸,且還一度點燃火勢嚇壞路過民眾,由於依規定該公園已全面禁菸,而幾名學生則在聽見民眾喝斥後便落荒而逃,警消獲報並於今(3)日前往火調時,也赫見公園現場留有火柴盒、菸蒂等物,目前警方已鎖定相關人士,亦將通知到案說明及依法移送偵辦。
經查,該案係有民眾於(2)日到屏東縣民公園時,瞥見園區內西庫房一帶出現火光,隨後向前仔細一看後,竟發現是有幾名國中棒球隊學生在暗處點火,且疑似還有人正在偷抽菸,遂連忙大聲喝斥學生停止行為,未料動手的2名學生卻嚇得落荒而逃,僅留下其他在旁觀看的同儕。
民眾指出,縣民公園為全面禁菸的區域,而當時留下在場的2名學生見狀後,亦也連忙呼喊滋事的同學回來,不過另外2學生卻未理會,就逕自丟下殘局逃離案發現場,而被丟下的他們也只好趕緊幫忙替友人善後滅火。
屏東縣消防局表示,經接獲通報後,已於今(3)日上午至事件發生處進行火調作業,並在現場查獲火柴盒、菸蒂等物,以及燃燒樹葉、木材等物的痕跡,初步懷疑因是當天之氣溫降低,學生為了想取暖而生火所致;同時警方也已掌握相關行為人的身分,將會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並待訊後移送至屏東地檢署偵辦。
警方也藉此提醒民眾,任意在外焚燒物品,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行為,如果致生公共危害,更有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敬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屏縣府工務處公園管理科長林子陽則呼籲,在公共場所玩火不僅會觸犯公共危險等法令,若造成公共設施損失,還有賠償問題,所以絕對不要以身試法,至於該案的玩火動機,仍有待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