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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投!北市大媽「總統選票」攜出投票所 最重可罰1.5萬元
各選區一早已現投票人潮。(圖/報系資料照)
第15任總統副總統與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今(11日)舉行,雖中選會在事前已強力宣導選舉違規事項,但仍有零星違規發生。台北市松德路興雅國中的第1380投開票所,就發生一名48歲陳姓女子將選票帶出投票所;對此中選會呼籲,請民眾尊重投票秩序,不要違規。
據了解,48歲陳姓女子進到圈選區圈選完畢後,沒有將總統票投入票匭便逕自走出投票所,結果被選務人員攔下;女子表示,不想投總統票,才會把選票放進口袋帶出場,目前人已經被帶回派出所偵辦。
中選會再次提醒,撕毀選票可處5千到5萬元罰鍰,攜出選票更是不可以,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1萬5000元以下罰金。
另外投票日1月11日當天零時起,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為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將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