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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頸案乾哥、乾妹還在少年觀護所「原因曝」! 法院「這天」裁定是否移送地檢署

國中生 割頸案 乾哥 乾妹 審前調查 教唆 少年事件處理法 少年觀護所
(示意圖/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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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去年12月25日有男學生為了替「乾妹」出頭,竟用彈簧刀朝另一名國三生的頸部和胸部刺去,導致被害人當場血流如注,急救後仍宣告不治。事發後行兇的「乾哥」與涉嫌教唆的「乾妹」先後都遭到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經過2個多月審前調查,少年法庭將於3月21日(下週四)裁定是否將「乾哥、乾妹」移送地檢署偵辦殺人罪責。

回顧案發後,兇嫌「乾哥」竟在板橋地方法院打卡比YA,態度相當囂張,由於犯行明確,第一時間隨即被少年法庭裁定收容於少年觀護所,而涉嫌教唆的「乾妹」起初雖然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但警方事後發現她在網路上罵網友「擊敗」、發文抱怨「怎麼可以這樣」,還稱讚乾哥很重朋友,甚至涉嫌聯繫凶案目擊同學串證,因此法官於今年1月8日將「乾妹」改為收容。

由於《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少年觀護所收容少年不得超過2個月,但若有繼續收容必要,可由少年法院裁定延長1個月,但以1次為限,因此「乾哥」被收容2個月後,少年法庭已於2月25日裁定延長收容1個月,至於「乾妹」的收容期間,也於本月8日到期,已裁定延長1個月。

新北地院今(12日)表示,少年法庭審理國中生割頸案,將於3月21日上午9時45分宣示少年(乾哥)的裁定,同日下午2時05分宣示少女(乾妹)的裁定。至於為何不在同一時間宣示,新北地院行政庭長張誌洋解釋,因為少年事件比較特殊,因此乾哥、乾妹的審前調查,分別由不同法官承辦,2名法官也考量到各自的作業時間,所以分別於上、下午宣示裁定。

對此,1名資深法官也質疑,正常來說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少年涉犯刑事案件,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刑度5年以上的重罪須移送地檢署偵辦,而國中生割頸案不論是殺人罪或重傷害致死罪,都是刑度5年以上重罪,而且「乾哥」在校園當眾行凶,犯行明確,少年法庭卻遲未移送地檢署偵辦,實屬罕見。

他也認為,此案至今仍卡在少年法庭「審前調查」的原因,可能是還在調查「乾妹」涉嫌教唆的部分,這關係到「乾妹」是否為共犯,如果少年法庭經過審前調查,認為她是共犯,就必須一起移送地檢署偵辦,因此這部分可能需要花更多時間釐清。

資深法官補充,假設少年法庭經過審前調查,認為乾妹沒有教唆殺人嫌疑,那就不會將她移送檢方偵辦。不過若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的精神,法官不僅調查她有無涉及割頸案,也會審酌她過往的素行,作出適當的「保護處分」裁定,例如「訓誡,予以假日生活輔導」、「交付保護管束,勞動服務」、「安置於福利、教養或醫療機構輔導」、「接受感化教育」,也有可能責付由家長帶回管教,或繼續收容於少年觀護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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