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之死/社工上銬…網嘆「社工集體創傷日」!作家怒:燒女巫? 工會喊話兒盟:別讓1人擔
兒福聯盟陳姓女社工涉嫌過失致死、偽造文書,被檢方約談後交保。(圖/林冠吟攝)
1歲男童剴剴疑遭劉姓保母虐死案,引發外界高度關注,負責此案的兒福聯盟陳姓社工被質疑包庇,昨(12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上銬移送,複訊後30萬元交保,哭著離開。畫面曝光後,社工作家阿九嘆,「我以為我們已經很進步了,但卻還是跟中世紀一樣燒女巫。」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也發布聲明稿,要兒盟董事長別把所有責任都由社工一人承擔。
粉專《台灣社工資訊交流團》昨(12日)沉重發文,「113.03.12 社工集體創傷日。」貼文一出引發討論,大家紛紛留言「第一線擔負起一個人的生命,出事了第一個被檢討」、「同為第一線社工,看到社工戴上手銬新聞,我都想哭了」。
身為社工的作家阿九在粉專《阿九的狗屁倒灶》痛心地說,「我以為我們已經很進步了,但卻還是跟中世紀一樣燒女巫。最近的虐嬰案,主責社工被上銬,甚至流出她過往的求學歷程、正面新聞以及日常照片。等一下,直接施虐的保母不去問責,把砲口對準社工?未審先判,一堆人斬釘截鐵的說造假紀錄,等下,我不知道各位都參與偵查流程,還是社工已經認罪了?」
阿九認為,發生社會事件,究責只是個過程,重點還是在未來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度發生,提高訪視頻率、注意案量是否超負荷,聘僱足夠的社工來減輕案量,提供更高品質的監督與服務,燒掉一個女巫,不能夠解決問題,「何況,你確定這個女巫應該燒?施虐的人是誰?兇手才是真的做了慘絕人寰的事情,而社工呢?原來痛下毒手的人是社工,放火並添加木材的人,你們真的燒對人了嗎?」
阿九直言,自己並不是在幫任何人,任何社福單位脫罪,事件已經在調查中,會相信司法,等待最後的結果,「我痛心的是,社工先被媒體以及輿論定罪,如此被當成女巫,以及隨著之來,肯定有更多人擔心『成為女巫』,變成下一具燃燒殆盡的焦黑屍體,滿懷擔憂地離開本來勞動條件就不怎麼好的社工崗位。」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發出4點聲明如下:
一、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與符合比例原則?
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0條第1項規定,以及執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實施辦法第6條及第7條,請問警方上銬是否具正當性及符合比例原則?本案社工是否有攻擊、自傷或抗拒之行為?甚至手銬戒具的注意要點規定應注意避免使用戒具遭他人攝錄影。若該社工均已配合調查,警方有何正當理由在大眾媒體前將其上銬供拍攝?本會對警方違反相關規定將社工上銬及供媒體拍攝之行為表示嚴正抗議。
二、呼籲媒體自律,應保障社工當事人隱私
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應未審先判。針對眾多媒體及民眾暴露社工個人隱私,包含姓名、照片、家庭背景以及學經歷,恐影響本案社工人身安全,本會呼籲媒體及社會大眾自律,並且請勿轉發。
根據兒盟員工表示,大批媒體整天在兒盟辦公室守候,造成工作人員嚴重的心理壓力,且已影響日常工作程序。呼籲媒體朋友還給兒盟員工一個正常的工作空間。
三、兒盟董事長不要把責任全丟到社工身上
兒盟董事長要求本案社工「應勇敢面對社會、配合司法調查。」但這是社工一個人的責任嗎?社工執行業務之過程,皆受到機構督導之指揮監督,身為機構的最高負責人更是責無旁貸,不該所有責任都由本案社工一人承擔。此回應更造成各界人心惶惶,擔憂未來機構遇到重大事件時,是否只會把第一線社工推出去面對社會輿論與咎責?
四、主管機關的責任在哪?為何全由社工一人扛?
強力譴責主責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社政單位兒少保護案件通報處理、調查及處遇服務作業程序>規定,應於重大兒虐事件發生30天內完成調查報告。然衛福部在3月新聞報導延燒後,才緊急召開會議檢討兒少安置、收出養及居家托育制度不全,未能針對兒少政策缺失做出即時回應。另外衛生福利部、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在過程中都未維護社工權益,躲在本案社工後面,讓本案社工面對輿論壓力。直到今晚本案社工被警方上銬,全台社工目睹媒體大肆報導畫面,都已經造成不可抹滅之創傷,甚至是可能的社工出走潮,本會盼主管單位針對可能造成之社工集體創傷提出相關之對策。
《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