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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詐團!誆稱「地院主任」騙婦50萬得逞 南市警獲報速逮31歲車手
台南市警方逮獲出面取款的31歲楊姓車手,並當場查獲假證件、假法院公證本票等證物。(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東區一名廖姓婦人慘成詐團下手目標,先是被以假冒為台北地院主任指稱涉入案件的來電詐走「刑事保證金50萬元」後,又於3月初時再被要求繳付42萬元,所幸婦人及時察覺異狀,並在經報警後順利逮獲31歲的楊姓車手,當場將詐團設下的圈套一舉戳破。
台南市警一分局指出,後甲派出所係自11日時接獲此詐騙案通報,當時71歲的廖姓婦人在電話中表示,她曾接獲一通來自台北地方法院主任的來電,且聲稱婦人因證件遭到冒用而涉入一樁洗錢案,並要求支付50萬元刑事保證金得逞,並在多日後又來電要求支付42萬元,然婦人係自行查證後驚覺已受騙,而連忙至派出所報案。
後甲派出所林海平所長表示,在受理廖婦報案後,即成立專小組著手調查,且在知悉雙方欲於12日面交後,便出動大批警力前往埋伏,並於當日午間11時許,成功在東區富農街2段一帶,一舉將出面取款的31歲楊姓男車手逮捕到案,全案共查獲假法院公證本票1份、假證件1張、手機1支等證物,訊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將楊男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南市警一分局提醒民眾,若接獲自稱檢警人員來電,應注意檢警絕對不會在電話中通知、傳喚或製作筆錄,亦不會要求匯款、轉帳、交付金融帳戶密碼及監管財產,若對方提出這類要求,應多加提防、謹慎查證;民眾如接獲可疑來電或訊息,可撥打165防詐騙諮詢專線查證,或致電110報案,並謹記「一聽、二掛、三查證」的原則,才能避免成為詐騙集團設局欺騙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