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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辣椒粉案再押1人!法院重開聲押庭 「津棧負責人大姨子」遭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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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丹紅進口商李彥廷遭高雄地院裁准羈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

蘇丹紅進口商李彥廷遭高雄地院裁准羈押禁見。(圖/報系資料照)

蘇丹紅食安風暴未歇,高雄市津棧、佳廣國際貿易商被查出進口大量違規辣椒粉,且津棧在同地址登記多間公司,產品6年前就驗出蘇丹紅,檢方聲押負責人李彥廷,法院裁定8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高雄地院今(13日)再度召開聲押庭,裁准李彥廷羈押禁見,稍早再裁定李男大姨子吳正言羈押禁見。

高雄地檢署3月1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報,轄內廠商所製造產品經檢出含有「蘇丹紅」之情事,隨即指派民生專組主任檢察官莊玲如、檢察官李侑姿指揮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等單位,至涉案業者相關處所2處進行搜索,查扣相關帳冊、電磁紀錄等,並指示衛生局查封違規產品共32,739公斤,另針對現場違規產品進行抽檢,另帶回被告李彥廷及其配偶2人進行調查。

檢警查出,李男涉嫌以其親友掛名為負責人,在臺灣地區成立「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杰展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初衣食伍素食食品有限公司」、「廣元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釜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玉記昌有限公司」、「海順國際食品有限公司」、「淞鋒實業有限公司」、「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等 10 家公司,李男並在大陸地區成立與臺灣地區同名之「龍海同記食品食品有限公司」,吳女、謝女、章女則分別為公司之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

檢方發現,李男先以大陸地區公司之名義向大陸地區不特定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之原料並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予渠等所成立之臺灣地區公司,並由該等公司在臺灣進行第二次混料加工後,出貨與下游廠商。而上開公司自107年間起,即陸續遭檢出所進口之產品含有「蘇丹紅」色素,仍繼續向「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進貨,且為規避檢查,復變更以香港某公司之名義為出口商持續自大陸地區進口辣椒粉原料。另李男公司於110年間曾出貨與小磨坊公司之「青辣椒粉」,經小磨坊公司自行委託檢驗公司檢驗,發現檢出「蘇丹紅」色素,而退貨與李男公司,詎李男復將同批貨品再出貨與另一廠商。

雄檢密集檢視查扣所得相關資料後,再於同月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高雄市調查處資安科、保七第三大隊、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會同高雄市衛生局、食藥署南部管理中心等單位至涉案業者相關處所4處進行搜索,並拘提被告李彥廷、吳正言、謝姓女品管、章姓女會計等4人及通知證人5人到案進行訊問。

檢察官於9日晚間訊問完畢,經綜合卷內事證,認被告李彥廷、吳正言、謝女等3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10款及同法第49條第2項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章女諭令10萬元交保候傳。

嗣法院審理後,認被告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逃亡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李彥廷以新臺幣80萬元交保、吳正言、謝女則以2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發回更裁,高雄地院今日再度召開聲押庭,上午裁准李彥廷羈押禁見,稍早再裁定吳正言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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