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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生偷4室友證件「血拚辦分期」 獲2年緩起訴原因曝

男大生 信用不良 偷竊 室友 證件 緩起訴
台北一名劉姓男大生,偷取4名室友的證件,拿去申請手機門號和網路購物。(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北一名劉姓男大生,偷取4名室友的證件,拿去申請手機門號和網路購物。(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台北市一名劉姓男大生,因為信用不良,竟在學校宿舍偷取4名室友證件,並偽造對方簽名,再去申請手機門號,甚至網路購物消費,辦理分期付款。室友發現後氣炸報警,事情發生後,男大生因此休學,為此懊悔不已,士林地檢署審理後,給予緩起訴處分,原因也曝光了。

檢警調查,男大生自去年4月開始,在宿舍竊取呂姓、陳姓室友的健保卡和身分證,向中華電信各申請2支手機門號,進一步偽造呂姓室友在學證明,以網路向「慢點付」、「分期趣」等公司申請分期付款。

沒想到男大生還不滿足,同年5月又在宿舍偷取蔡姓室友證件,再到遠傳電信申請手機門號,還偷拍對方的身分證正反面,在MOMO購物申辦會員帳號,連續消費3筆金額,並辦理分期付款,事後室友們發現證件被盜用,憤而到警局報案提告。

檢方考量男大生坦承認錯,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檢方考量男大生坦承認錯,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男大生在警詢和偵查時均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他涉犯偽造署押、偽造私文書、竊盜等罪嫌,但考量到勇於認錯,也對自己的錯誤行為感到懊悔,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依約賠償。

另外,由於男大生沒有前科,又逢父喪變故,經這次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檢方決定予以緩起訴2年處分,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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