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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小三借101萬出獄裝死不還 他扯:她要給我的
男子跟小三借錢,出獄後不認帳。(示意圖/CTWANT資料照)
台中一名蔡姓男子多次跟小三借錢,之後因涉案入獄,後來又因為要付妻子生活費,一共跟小三借101萬元,但他出獄後卻裝死不還錢,法院因部分款項沒單據,判男子還53萬元。
判決書指出,蔡男跟小三在2015年分手,但他在隔年入獄前,以開設檳榔攤需資金和生活費為由,向小三借64.9萬元,在入獄服刑期間,又因為缺花費及要給妻子生活費,再借24.1萬,蔡男一共借了100萬元都沒還,所以小三對他提告。
對此,蔡男認部分借款,辯稱其餘是要小三給他的,彼此沒借貸關係,希望法官能駁回訴訟。
據了解,小三曾說,「那個時候簿子裡面24萬多領到一毛都不剩」「薪水都被你領走」等話。蔡男回,「好像不到20萬吧」、「我用那麼兇喔」、「你都還記得喔,我都忘光了」「後面我努力賺好不好」等敷衍話語。
蔡男在獄中說,「現在是下午時段,妳在幹嘛呢?忙著約會?」、「如果妳有空班,不如趁這休息與年輕的小鮮肉或成熟熟男約會放鬆,享受這美好的時光吧!」,法院表示,蔡男服刑期間2人仍交往,小三可能是念及舊情,幫忙代購獄中用品,難認有贈與之意。
法官認為,小三只有秀存摺明細及手寫借款試算表內容,不能證明是蔡男領的,小三也無法證明部分款項是借給他,最後判男子賠償53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