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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收受陸資涉違反滲透法 馬治薇辯稱「怕不禮貌才沒有退回」

陸資 反滲透法 馬治薇 開庭 民眾黨
民衆黨前桃園市發言人馬治薇遭起訴,疑似以提供國會聯絡人名冊換取陸方資金作爲競選資金。(圖/翻攝自馬治薇臉書)

民衆黨前桃園市發言人馬治薇遭起訴,疑似以提供國會聯絡人名冊換取陸方資金作爲競選資金。(圖/翻攝自馬治薇臉書)

民衆黨前桃園市發言人馬治薇涉收受中國大陸資助參選,桃園地方法庭22日開庭,馬治薇辯稱提供「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給中方只是朋友間聊天,收錢後因為怕不禮貌才沒有退回。

馬治薇2023年積極投入黨内初選,欲出戰桃園市第一選區(蘆竹、龜山及桃園15個里),但最終并未獲民衆黨中央委員會投票提名,因而轉向以無黨籍身份登記參選。

但經檢調獲報,馬去年4月到訪大陸期間,認識對台工作單位人士,雙方商議由馬女提供我國政治情報及參與選舉以換取資助,檢察官認為馬女涉犯《反滲透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滅證、逃亡之虞,依反滲透法、國家安全法等起訴,並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民衆黨也隨機將她開出黨籍。

馬治薇辯稱,擔任警政時報記者時在中國大陸認識「冰姐」、「阿浩」,後來變成朋友,提供「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給對方只是為了聊天使用。

馬治薇進一步指出,國會聯絡人名冊並非機密,立委及助理等人都有,但面對法官詢問,是否知道名冊印有「公務使用嚴禁轉載」字樣,馬治薇則說沒有注意。

至於收賄美元、虛擬貨幣達100萬元資助爭議,馬治薇表示,與「冰姐」、「阿浩」聊天後對方留給自己,要她「收下就好」,她不知道該怎麼禮貌性退回,後續收錢就沒有再詢問對方,錢也都混在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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