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遭關鍵證人爆「買飲料也報公帳」 還買《面試郭台銘》送人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到北院出庭。(圖/劉耿豪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浮報立委助理薪資、加班費共46萬餘元案,台北地院今(27日)再度開庭,前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證稱,高虹安除決定將部分助理加班費和浮報的薪資作為辦公室零用金使用,還用零用金買自己寫的書《面試郭台銘》送人,甚至買飲料也報公帳。
黃惠玟曾於2020年2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期間擔任高辦行政助理,她今天在法庭上證稱高虹安前男友李忠庭找自己去高辦,並透過三方視訊確定月薪62000元但沒加班費,負責「沒人要做的都是我在做」等陳報人事任用遴聘資料及報帳、撰寫質詢稿、支授黨部活動工作。
黃惠玟指出,零用金制度是高虹安拍板決定,並指前東家李俊俋根本不管辦公室零用金的帳,只要是用於公務都可以報;高虹安除每月對帳也有支用的決定權,且高的個人消費也由零用金支付,卻沒回補代墊款項,強調整個高辦只有高敢買飲料報帳。高虹安還把個人的洗頭、餐費、買禮盒送中研院院長、購買她寫的《面試郭台銘》書籍送人都報在公帳上。
黃惠玟也還原零用金制度建立的原因,指鴻海的人原要支應裝潢費80多萬元與立院補助費35萬元的差額,但後來變卦沒有資金,高虹安因此決定採用此制度支付裝潢費;當時李忠庭除在場,還用台語說:「當立委都是在賺錢,哪有在掏錢?」
黃惠玟還說,僅管「小錢是我有現金就馬上給,大錢要高虹安來決定」,但高對此沒有客觀標準,且獎金也是看高的心情決定多少。黃惠玟也稱,帳冊上最後沒刪除的委員個人消費,都是高虹安花掉但沒回補的。
據悉,黃惠玟雖在偵查時全盤認罪並聲稱自己只是員工、聽從老闆高虹安指示,但也證稱零用金制度是自己提給高虹安,是她2017年到李俊俋立委辦公室任職交接時,經由前任行政主任告知才知曉該制度,到高辦後再提議該制度。但她主張高虹安可以不採納,且高在零用金制度實施一段時間後曾猶豫1、2次:「這樣做會不會有問題?」但之後仍持續進行。
另據了解,高虹安確實一開始都沒執行零用金制度,直到立委辦公室裝潢費80多萬,超出補助費35萬,才以零用金支付並有了「小金庫」制度;高也說,自己當時是政治素人,黃惠玟曾擔任其他立委助理,因此才遵照其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