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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老臣砲轟「乞丐趕廟公」 「鍾德美版董事選舉辦法」涉違法
長榮集團老臣召開記者會聲援創辦人二子張國明。(圖∕讀者提供)
張榮發基金會多名董事強調,如今教育部限期改選日期已至,懇請教育部實不宜再坐視張榮發文教基金會長期無法完成董事會改選之事實,應儘速介入改善,讓基金會符合財團法人法修法之精神,勿介入長榮集團經營,使基金會之運作回歸正軌。
教育部曾鑒於張榮發(文教)基金會第11屆董事早已屆期多時,以主管機關監督立場,自去年4月起先後7度發函張榮發文教基金會,要求基金會儘速完成改選,而在108年9月17日的第6次函文中,更明確要求務必在四個月內完成第12屆董事改選,如屆期仍未完成董事改選,將依財團法人法第47條第2項及相關規定辦理。
長榮集團多名老臣偕同創辦人二子張國明召開記者會,基金會董事吳景明、李寬量等表示,第11屆董事會任期應在前年107年12月17日結束,並依法進行改選。
可是現任董事長鍾德美企圖無限期基金會,已無法得到多數董事支持,反而多次以各種荒誕行徑阻止董事會進行改選,身為創辦人張榮發的二子張國明董事,竟然先後三次遭到惡意阻撓進入董事會開會。
多名董事進一步指出,由於改選董事會屬於特別決議,依法須三分之二董事出席,鍾德美因知無法取得足額的董事支持,於是企圖修改「基金會章程」及增加凌駕章程的「鍾德美版董事選舉辦法」,意圖改為二分之一董事出席即可改選,並函文教育部及法務部徵求同意。
但先後都遭「打臉」,二部會皆明示依各項法令,董事會的改選都屬特別決議事項,也就是說一定要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才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