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出勤「薪資怎麼算」?勞動部揭這情況可領雙倍工資
5月1日勞動節是國定假日。(示意圖/翻攝Pexels)
今(5月1日)是一年一度的勞動節,根據《勞動基準法》,大多數勞動者可以享受一天的休假,但軍公教和七大類族群需要繼續工作,勞動部也說明勞動節出勤的勞動者工資應如何計算。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5月1日勞動節是國定假日,雇主應讓勞動者休息並支付薪水。如果確實需要勞動者在當天工作,必須征得其同意,並按規定支付工資。勞動部門指出,除了原定當日的工資外,在正常工作時間(8小時)內再支付一天的工資;如果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屬於加班時間,則應按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
勞動部還提到,今年的勞動節是星期三,如果勞動者的例假或休息日恰好與勞動節同一天,根據《勞動基準法》實施細則第23條之1的規定,應由勞動者和雇主協商選擇另外補假日。而5月1日當天仍然保持原來的例假或休息日性質,不需要出勤,但照常支付工資;至於選擇的補假日,屬於國定假日,如有出勤,應支付額外的工資。
勞動部也強調,對於今年的勞動節的出勤和工資支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若違反相關規定,勞動者可憑相關證據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門的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有些行業是採用排班制或變形工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勞資協議與員工約定輪班,此時無需額外支付加班費。雇主在排班時需要注意是否碰到國定假日,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休息日或例假,應當讓勞工選擇其他工作日補休;如果國定假日當天是不需要出勤的日子(空班),則無需補假。如果當天經勞資雙方協議,將國定假日調至其他工作日放假(當天需要上班出勤),則無需支付雙倍工資,否則應按照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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