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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夫在離婚前外遇:我需要回答什麼嗎? 妻心死怒告結局曝
人妻控人夫在離婚前外遇,人夫反嗆「我需要回答什麼嗎?」 (示意圖/Pexels)
新北一名人妻小花(化名)控人夫阿強外遇,還跟小三玲玲有小孩,甚至反嗆她,「我需要回答什麼嗎?」,小花怒告阿強跟玲玲,法院判賠50萬。
判決書指出,小花跟阿強在2012年結婚,生兒育女、共組家庭,而小花去年從親友口中得知,丈夫外遇多年,還跟小三產子,小花質問阿強,阿強反嗆,「我需要回答什麼嗎」,並坦承一切,也說玲玲知他的人夫身分。
小花經過努力仍無法修補與阿強的婚姻,在去年6月跟阿強簽署離婚協議,也對阿強跟小三提告,求償100萬元。
阿強辯稱,他跟小花婚姻長期不睦,而她112年2月27日就知道一切,也向他質問,他也如實回答,在6月簽字離婚,同意雙方互不向對方請求因離婚所生之一切請求,好聚好散不耽誤對方青春,怎料她改口當時之離婚協議未討論「離因損害」,在協議離婚半年後提訴訟。
法官表示,玲玲在臉書也貼出孩童慶生和阿強一家3口相處的照片,可信為真實,阿強跟小花在婚姻關係存續間,發展男女交往關係,並發生性行為產下1子,顯已逾越一般社會朋友社交往的界線及正常社交分際,嚴重破壞小花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情節重大,判阿強跟小三要賠5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