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19日全面解除! 疾管署:醫療照護機構「6情境」仍建議佩戴
(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口罩令,經多次放寬後,目前僅剩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8日宣布,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將於5月19日全面解除口罩令。今(17日)疾管署再發新聞稿提醒,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及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
疾管署官網曾在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年(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疾管署官網今稍早又發布新聞稿提醒,鑑於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及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供民眾及醫療照護機構使用。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如下:
-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 過去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
- 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 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
- 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
- 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
疾管署也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
另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請大家共同維持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遵循及落實手部衛生的好習慣,透過簡單的預防措施,可以保護自己、親人和為您提供照護的醫療人員。